丁述磊:数实融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4-08-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持续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实融合强大的赋能效应,不仅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而且可以赋能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提质升级,并进一步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一揽子促进劳动力市场实现充分就业的支持政策。就业优先就是将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双向促进作用,以经济发展来扩大就业,以扩大就业来促进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 

  立足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时代意蕴和理论内涵。概括来讲,高质量充分就业应包含人民至上、机会公平、量质齐升、共同富裕四个维度的内涵特征。“人民至上”要求高质量充分就业应坚持劳动者主体地位,坚持经济发展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数字资本利劳向善,坚持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机会公平”要求高质量充分就业消除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坚持在全国统一大市场框架下实现劳动力顺畅自由流动。“量质齐升”要求高质量充分就业并非单纯以“量”取胜,而是坚持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协同发展,遵循充分就业是根本、高质量就业是目标。“共同富裕”要求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发挥数实深度融合赋能作用 

  我国高度重视数实深度融合发展,近年来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随着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推进数实深度融合将为我国实现劳动力市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更多机遇。 

  首先,数实深度融合加速弹性办公趋势。数实融合推动工作场所、工作时长、工作氛围和环境趋于弹性化、自由化。借助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化协同办公通过全面接入跨场景、跨时间、跨区域的数字化触点,正在逐步打破工作岗位的时空限制。随着数实深度融合发展,弹性办公将成为一种全球性趋势,发展前景广阔。 

  其次,数实深度融合促使劳动技能变革。已有研究证实,数字技术会对劳动力市场就业产生“双刃剑”效应,既会替代传统的以重复性、机械性劳动为主的就业岗位,又能创造需要更高技能的新型就业岗位,成为引发劳动力技能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在这一背景下,新一代青年不再满足于单一生存技能,而是探索更多自主选择和价值追求,注重培养多元化技能,逐渐转变为拥有多重职业身份的“斜杠青年”。 

  最后,数实深度融合催生大量新型职业。当下,仅凭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展工作,如电商店主、网络写手、直播带货、新媒体运营等,人们的职业选择范围不断扩展,新就业形态应运而生,新旧职业加速更替。为鼓励和发展新就业形态,自2019年以来我国已陆续发布6批93个新职业。随着数实深度融合发展,未来将会出现更多新型职业。 

  值得注意的是,充分发挥数实深度融合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促进作用,还需重点关注相关的现实制约因素。一是数字化人才供给不足。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高速发展时代,数字化人才需求的增加快于人才供给增长。据《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估算,我国数字化人才总体缺口在2500万人至3000万人之间。二是人才供给结构不平衡。数字技能人才在区域、产业间的分布存在结构性不平衡,对不同区域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三是就业服务体系仍需完善。当前,我国对新就业形态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尚不充足、及时,就业登记信息准确性、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相关法律、社会保障和社会认同度仍需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尚不明确,劳动权益保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失或不足,对于一些新型职业的社会普及度和认同度也有待加强。  

  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一,加强数实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数实融合发展的实践要求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强数字化技术教育,编写相关教材,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推动普及“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聚焦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深化产教融合,探索数实融合技能培训新模式。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激励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劳动者向复合型人才发展,为构建完备的数实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储备一批跨界融合的高端数字化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积极发展新就业形态。坚持以经济增长带动新增就业,继续壮大数字经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将灵活就业健康发展纳入就业优先战略总体规划,加快清理取消阻碍灵活就业发展的不合理限制,加大灵活就业政策服务供给,激发劳动者创新活力,塑造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职业发展观。 

  第三,健全劳动权益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大数据优势,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进行画像,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涵盖平台企业、工会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多主体权益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社会认同度,与时俱进,及时收录、公布新职业、新工种并向社会发布,积极推广宣传相关就业政策、职业发展前景、社会需求及其贡献度等信息,争取广泛社会认可,使高质量充分就业行稳致远。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张天悦(报纸)苏威豪(网络)】
Baidu
map